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取保候审 > 

超标电瓶车撞死人了,可判缓刑吗?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21893什么是编号?

超标电瓶车撞死人了,可判缓刑吗?

电瓶车撞死人后马上报案与120,经过抢救无效死亡和死者家属调解,有谅解书和调解书,现在取保候审程序,被告全责,电瓶车鉴定为超标,轻型摩托车,无牌无照,因为买车的时候不知道超标?可判缓刑吗?

咨询者:fa214754...浙江
[咨询时间:2014-07-10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田忠贵律师
[地区:广东-珠海市
手机:18902860675
积分:48677
]
回答时间:2014-07-10 22:34
田忠贵
可以
吴健弘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588839313
积分:36569
]
回答时间:2014-07-11 05:37
吴健弘
有机会争取的。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4-07-11 10:29
岳建民
可以争取。
徐明良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575731503
积分:4960
]
回答时间:2014-07-16 15:18
徐明良
第133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