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县城经营一家一百五十平方的灯具店 办的有营业执照和国税的税务登记证,现在经营快两年了,每月都去地税局交250的个人所得税,当时问他时说是按店面面积算的,150平方个人所得定为5万每月,问题是从开店到现在 不要说月收5万啦 连净利润月收5000的都没几次达到,一万的就没有 我想问这和理么,我可以不交 现在店都在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