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方是在工厂认识的,谈了2个月,准备结婚了,女方向我家里要5万快,否则就不结婚,我爸就给他们家银行卡打了5万块钱,我在外面咨询律师的时候律师说,可以要的回来,但是要有人证明这5万块是为了结婚才给女方的,当时我和女方所有人都在上海,我爸是在家里的银行打款过去的,打款的时候那个条子还在,但律师说光有条子没用,必须要证人,该怎么办,我们结婚半年了,也住在一起,现在他女方走了,如果起诉,会成功吗?我老家河南的,女方甘肃的,还有我家举办了婚礼,我们也没有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