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四川南充人,家里兄妹三人,在87年的时候跟我跟二哥随母亲农转非到城里,大哥在92年的时候买也买户口出来了,但户口是上在公社的,家里有套105平方的房子,有房产证,在母亲名下,现在老家房子要拆迁,就我们家的房子的赔偿,拆迁办的人员说我们这个是没有户口在,以后的安置房只能给母亲,在母亲百年后这个房子国家就会收回,不知道他们说的这个赔偿办法是否正确,就我们家这样的情况,按照最新的拆迁条例,该如何赔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