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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增值税发票结汇涉及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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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20765什么是编号?

假增值税发票结汇涉及的罪

公司假增值税发票结汇三亿,与票贩以及外管对接的是经理。

外管发现票为假说要移交经侦。外管发现票为假说要移交经侦公司否认行为认定是经理个人行为。

请问此类外管是否会移交经侦,公司和经理会有什么罪?

咨询者:fa214754...广东
[咨询时间:201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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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4-07-03 14:51
杨艳国
可能会移交经侦,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徐明良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575731503
积分:4960
]
回答时间:2014-07-16 11:26
徐明良
  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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