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朋友前两天有个聚会,再聚会上有点矛盾,一开始没什么事,后来矛盾又变大了。
有个女孩因为冤枉我,我的男朋友借着喝完酒,把那个女孩踹了几脚,一开始女孩就是腿破了些皮,胳膊也是,当时她肚子也疼,后来有人说她阑尾炎,还说他处没了,第二天半夜公安局来我们家把我叫到公安局说那个女孩死了!我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我的男朋友会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