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父亲单位集资建房,父亲写一个说明,自愿放弃由儿子某某全额出资购买,当时未让母亲和兄妹签字,他们也无争议。
2014年1月房子已盖好,父母已去世,兄妹有争议,现未办房本,以后可能需要过户,我们需要给他们补偿吗?我们怎样能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