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是:有欠条,附带过期临时身份证,能否上诉?
如题,别人欠钱,有手写欠条,并附带临时身份证,但是临时身份证过期了,可以提起诉讼么?欠钱的人在外省。
想追问一下,多少钱可以上诉,有最低限额嘛?欠钱的是外省人,我在哪里上诉?欠钱人所在市县还是我所在的市县?如果对方没有还账能力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