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均已去世,旗下有6个子女,正遇房产拆迁,其余子女愿意写遗产授权书,授权拆迁房产均由其中一名子女与拆迁办洽谈拆迁补偿,并且房产遗产授权给这位子女自己内部分配协调?子女内部都不愿意去公证处公证平均分配,还要多交公证费,更倾向于内部授权协调。
这种形式是否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