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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领导判有期徒刑缓刑期满后,可以再任命为学校领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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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领导判有期徒刑缓刑期满后,可以再任命为学校领导吗?

教师被判有期徒刑缓刑,四川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对此的法律法规解读是:依据《教师法》第十四条、《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教师被判有期徒刑包括缓刑,他已丧失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应予收缴。

请问: 判有期徒刑缓刑的中小学领导,其缓刑期满后,可不可以再任命为学校领导?

咨询者:fa143811四川
[咨询时间:2010-11-29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29 22:47
魏国鹏
其丧失教师资格,不代表其不能够被任命为校长,可以担任校长,不违反目前的法律规定。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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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10-11-30 07:11
喻远军
是可以的。
徐晓冬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8602869987
积分:167
]
回答时间:2010-11-30 17:26
徐晓冬
是可以的
严亨春律师
[地区:四川-达州市
手机:13547251888
积分:8879
]
回答时间:2010-11-30 18:34
严亨春
可以担任校长,不违反目前的法律规定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0-12-14 08:06
董杜骄
显然不合适,但是现实生活中却有这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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