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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结婚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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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1735什么是编号?

跨国结婚证办理

请问跨国结婚证的办理手续依次是那些?

咨询者:fa143794广东
[咨询时间:2010-11-29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王亚东律师
[地区:湖南-吉首市
手机:13974390702
积分:684
]
回答时间:2010-11-29 19:33
王亚东
这看你在哪个国家办理办理了,试用当地法律规定。

回复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可以直接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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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29 21:09
魏国鹏
跨国结婚证的办理手续的法律依据是《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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