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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结算其中有份工程量确认单,总包签字,没盖章,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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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16894什么是编号?

建筑工程结算其中有份工程量确认单,总包签字,没盖章,是否有效

我司在跟总包结算一个项目,当时与总包的2位现场的预结算员与现场的项目经理签订了一份工程量确认单,文件上还有一条说明:说此文件的工程量为最终结算工程量,上面只有他们的签字和我是人员的签字,没有盖章,现在甲方故意拖延,不承认,如果要打官司,这份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咨询者:fa214754...广东
[咨询时间:201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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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赵剑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810092306
积分:919
]
回答时间:2014-06-09 11:41
赵剑
如果总包的两名现场的预结算员与现场的项目经理均已签字确认,我认为已经构成对总包的表见代理,具备法律效力。
卢慨律师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手机:18745059059
积分:3927
]
回答时间:2014-06-13 07:18
卢慨
结算员与现场的项目经理的签字是职务行为,不是个人行为;除非总包单位在其签字前有解除其职务的通知,否则,它们完全应当可以代表总包单位。工程确认单就是现场签证,在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对其效力已经予以认可,应当没有问题。建议聘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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