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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合分居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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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14926什么是编号?

感情不合分居三年

我和我丈夫感情不合分居三年走向离婚的路上了,可是我丈夫也同意,就是一说去办手续他就迟迟不办一推在推,孩子也不让我见,我去法院起诉过,可是法院和我要结婚证和孩子的出生证,可是什么也不在我身边,我想问怎么才能把婚离了?

咨询者:fa214753...北京
[咨询时间:2014-06-02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06-02 07:13
李保忠
诉讼解决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4-06-02 10:43
牛国荣
协议离婚不成时,搜集证据,起诉到法院离婚,到相关部门调取出生证明及结婚证明等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4-06-02 14:47
赵江涛
可以到相关部门开具出生证明及结婚证明后起诉离婚,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4-06-02 22:46
刘子若
夫妻感情基础已经彻底破裂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过依法审理后对于感情基础确实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的,会依法判决离婚。分居三年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基础已经彻底破裂。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登记证明。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4-06-03 10:59
李建成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李佳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5101031230
积分:7661
]
回答时间:2014-06-04 10:11
李佳
起诉离婚,先补办遗失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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