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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再婚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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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1468什么是编号?

湖北再婚生育政策

双方再婚前各生育一子女已判给原配偶,请问再婚后还可否再生育一子女吗?

补充说明:
女方户口在湖南,男方户口在湖北。
咨询者:fa143523湖北
[咨询时间:2010-11-2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28 21:12
魏国鹏
可以再生育一胎。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陈胜法律师
[地区:江苏-徐州市
手机:13685112638
积分:55548
]
回答时间:2010-11-28 21:18
陈胜法
可以
潘学平律师
[地区:广西-柳州市
手机:13737216352
积分:1696
]
回答时间:2010-11-28 23:32
潘学平
最好要针对湖北的计生政策和你们的具体情况(如民族等)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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