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机关单位担任司机(临时人员),工作已经近10年了,2009年单位给我签订了临时人员用工合同。
期限2年,我现在因自身原因想提出辞职,根据《劳动法》,能否向单位提出工资补偿,应该补偿几个月工资。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