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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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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1383什么是编号?

房产纠纷

我在2004年在唐山买了一套房屋的使用权,此房是原房主卖到第二房主,我由第二房主买了此房使用权,现在政府拆迁,原房主又把产权买到自己名下,我想起诉两个房主配合办理过户(我们的合同上有约定,是我们私下签定的,没有经过法律公正),但法院不给立案?我该怎么办啊...现在原房主上门来闹,将防盗门都给砸了,我报警了,只做了笔录,他们说没有其它办法,如果法院不给立案,那我将如何解决啊?

咨询者:fa139725河北
[咨询时间:2010-11-28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田国军律师
[地区:重庆-涪陵区
手机:13340376558
积分:7299
]
回答时间:2010-11-28 15:04
田国军
你好,如果法院不立案,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诉讼。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0-11-28 17:01
倪振杨
法院不给立案——理由是什么?
对不予立案的裁定可以上诉!
程向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6603833
积分:12722
]
回答时间:2010-11-28 17:06
程向云
您好,案情还是很复杂的,请律师面谈给你帮助为好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28 20:16
魏国鹏
对方属于违约,你有权起诉要求过户,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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