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是去年12月被警察带走的,是在网上卖国外的药但在中国是为假药,目前已经5个多月了,又打回公安局了,我想问问这种情况是不是他在公安局送过去的建议起诉证据不足吗?在说我怀孕期间对他有利吗?他的案件涉及4个人好像别人都取保了,他涉及到13万不知道判几年请律师帮我解答一下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