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农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该村部分村民的个人应分地,耕地。
现在镇、征*,夫通知村民,要把这部分村民个人应分地出租给他人建厂房,每年1000元/亩,租金每5年一浮动。
村民的疑问是1000元每年少了点,镇里答复各村都是这样的价格。
而且这出租给他人是不是不应该由镇*征*+夫出面,另外耕地上建厂房是否合法,在这个事情上农民应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