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甲乙双方有订立商业合同,即乙方进行海外投资项目,由甲方为乙方担保投资本金,规定:若投资失败,甲方需返还乙方本金,此本金是通过变卖房产的方式,但是本金额小于抵押房产价值的一半。
从法律执行角度是否可行?签订合同的时候,甲方如何为乙方作房产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