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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孕妇休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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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1258什么是编号?

北京孕妇休产假

产假一般90天,难产假15天、晚育假15天、独生假15天这些假都有吗?可以加到一起修吗?

咨询者:fa143304北京
[咨询时间:2010-11-27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371603381
积分:953
]
回答时间:2010-11-27 20:36
魏新
可以的。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11-27 21:36
郭军
你好!

是可以一起使用的。
林莉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1029041
积分:2061
]
回答时间:2010-11-27 21:42
林莉
就是发生某些情况下加到一起休的。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27 21:58
魏国鹏
这些假期都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加到一起休假,是法律允许的。法律依据是《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四条规定: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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