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其他 > 

企业解散个税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12395什么是编号?

企业解散个税

企业解散 员工获得的失业补贴金缴个税否?

咨询者:fa214753...四川
[咨询时间:2014-05-2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沈辉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982195329
积分:4146
]
回答时间:2014-05-23 11:10
沈辉
您好,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情况建议直接向当地税务部门了解。如有法律遗留问题,欢迎来电或来所免费咨询。
都燕果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558664625
积分:5105
]
回答时间:2014-05-23 12:08
都燕果
你好,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人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实际缴付的失业保险费,均不计入职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补偿性收入,比如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失业补助金达不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不用缴纳。如有法律遗留问题,可及时来电或者来所免费咨询。
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14-05-23 14:34
喻远军
是可以免税的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