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3年10月与人网签的房屋买卖合同,当时广州买房政策是要求一年的社保,因我社保2013年4月才开始购买,按当时政策,要到2014年5月才能过户。
于是当时就网签了合同,后来政策变了,原需要一年社保变成需要三年。
那么我是2013年10月22日网签的合同。那么我是2013年10月22日网签的合同现在房管局以新政策要三年社保为难我。
不让过户。不让过户请问这符合政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