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上作业遇难后死亡赔偿金保险公司已经赔偿,赔偿金27万,但赔偿金打到老板的账户上了,现在老板不把这笔钱赔给家属,反而给私自占用,还有一点,遇难船员所工作的船只本身没上保险,是用另一艘有保险的船顶替的,然后上报给保险公司,这种方式属不属于诈骗,老板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多大?在船上死亡应该赔偿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