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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单位分配两人共同的经济适用房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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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08951什么是编号?

离婚后单位分配两人共同的经济适用房如何分配

本人在2004年与配偶协议离婚但没离家,在2007年单位分配两人共同一套经济适用房(两人同一单位,分房时离婚证上交单位,单位不认可)。

从2009年至今两人一直共同拥有该房,现在想分开,像这种情况,如果在分配财产上如何割分?

咨询者:fa214753...河南
[咨询时间:2014-05-12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高蕊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630817832
积分:4432
]
回答时间:2014-05-12 09:19
高蕊
建议面谈律师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05-12 10:57
李保忠
平分。。。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4-05-12 11:49
岳建民
一人获得产权,一人获得房屋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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