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骑电动自行车左拐进路口,刚刚过了路中心黃线时被一辆无牌、无证、无手续的一辆两轮摩托车撞倒,造成了我父亲头顶部6厘米的伤口,左脚骨关节粉碎性骨折。
对方也受伤了但是很轻。对方也受伤了但是很轻交警给出的责任认定书说我们双方是同等责任。
请问律师 责任认定是同等责任 合理吗? 对方在交警队里找了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