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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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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0782什么是编号?

关于离婚诉讼

律师你好,我和老婆因感情不和要离婚,我们没有房产是租房住的,唯一一个店面给了她,有一个女儿她不愿给我,但她要求我每个月付一千元抚养费,我一个月工资只有一千多一点,不愿给她那么多,她却以这个为理由不同意离婚,今年七月份我起诉了她,本月法院宣判不离(她可能买通了我请的律师和法院的人),请问律师我是不是六个月后还可以起诉,下次起诉判离的可能性有多大?谢谢!

咨询者:fa142817河南
[咨询时间:201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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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田国军律师
[地区:重庆-涪陵区
手机:13340376558
积分:7299
]
回答时间:2010-11-26 09:18
田国军
你好,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后又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婚姻法第32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的,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法院一般应当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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