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8日佛山市静晨管道经营部与茂名市健创供水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总金额为55万元,后来追加货物2万元,付款11万元,按照合同付款日期对方不付款,并且要求特殊订做的价值27万元的水表退货,我想请教一下律师,我用什么样的办法能够取得我的损失?如果打官司律师费用要多少钱?需要多长时间?因为我现在被他们拖欠的我们资金不到位都已经停业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