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女方因吵架于2006年离婚,但未离家,至今已共同生活八年,内容和质量和离婚前一样,没变化。
但女方于2010年[或更早]结识了一个男人并与之相恋,该男是有家,有妻,有孩子的有妇之夫,至今未离婚。
女方于2014年3月13日离家出走,现已在外租房与该男同居,请律师告诉我,这里有无涉及法律问题?谁触犯了刑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