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地震老房要求折迁,3--4个人可以分两个门面,加上家里没什么积蓄。
婆婆就把她的户口与我们的分开了,我,老公,小孩三个人就分了两个门面房,我们现在的房子修好了,准备办房产证,拆迁户上只写了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办房产证也只写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如果以后我们婚姻出现了问题,请问这属于我们共同的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