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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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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05388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死亡索赔

2014年4月22日下午,在贵州省铜仁市松桃县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导致摩托车后座位上一位贵州松桃籍农村户口的23岁女孩被农用车当场碾压致死,摩托车驾驶人受伤。

交警判断系肇事农用车的全责。交警判断系肇事农用车的全责死者生前在浙江宁波打工,此种情况如果上诉至法院,最高可以赔偿多少钱?

补充说明:
首先感谢吴律师的解答,我还有个问题要补充,死者生前在浙江宁波打工,办有暂住证,是否可以按照城镇居民人口的标准来赔偿呢?
咨询者:trwbw贵州
[咨询时间:2014-04-29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吴远国律师
[地区:重庆-万州区
手机:
积分:22259
]
回答时间:2014-04-29 08:33
吴远国
按贵州省的农村的人均纯收入计算二十年,交通费凭票具据计算,丧葬费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吴远国律师于 2014-04-29 08:40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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