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回迁时,把我家一套一居转让给一个朋友,转让协议也签了,但当时他说家里钱快到期提前取有损失,正好我家有现金就垫上了,也没写其他东西,房子建好后,他也住进去了,如今要办房产证时,他不承认未交钱,还把我家以不办过户为由告上法院。
我们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