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抚养权
新婚姻法有说过孩子满10周岁以上未成年,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有能力抚养的,如果孩子还没被判给哪一方,孩子自己选择,并且那方有抚养能力的就会遵从孩子的选择吗?
补充说明:
婚姻法是不是规定有两个孩子离婚后就要夫妻双方一人一个啊?如果男方从未尽过当父亲的职责,孩子一直由女方负责养,自己不管是平时还是孩子生病的时候都不来看孩子平时也没给生活费,婚后又来争孩子的抚养权,女方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的几率大吗?当然女方是有那经纪能力抚养孩子门店,不管是孩子的教育还是所处环境都是比较有利孩子成长的,又要提供什么证据证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