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工程的实际施工人,因甲方没有手续,我找不到挂靠单位,后由甲方出面介绍挂靠公司,并由公司盖章和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公司项目经理和我本人都在合同中签名,后由公司法人受权我委托书,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受权至工程结束,
现在因甲方不履行合同导致长期停工,后引起材料商起诉公司,现公司起诉甲方和我,把我列为第三被告,
我有公司法人受权委托书,公司起诉我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