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户口,户口西城的。我是北京户口,户口西城的离婚时将孩子(男孩)的抚养权协商好在前夫的名下。
老公是黑龙家青冈县的城镇户口。老公是黑龙家青冈县的城镇户口老公与前妻离婚后孩子是男孩抚养权在老公的名下。
但是在和我结婚前半年将孩子的抚养权通过法院判给孩子的妈妈抚养。
也就是说我们夫妻双方现在名下都没有孩子,这种情况我们可以申请再要一个孩子吗?因为我是北京户口所以想在北京给孩子上户口,请问婚姻法上面有这方面的解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