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既然买房,就是要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一般只有办理房产证,才证明你对房屋的所有权。否则,只是一种不稳定的债权而已,假如该房再卖他人,又办理了房产登记,房子就不属于你了,而是登记的所有权人。当然你可以按照购房合同主张开发商违约责任。【尽管只是推测,但风险存在】
我房子是贷款买的快1年了,去年9月份交房的。我房子是贷款买的快1年了,去年9月份交房的现在银行催我办房产证这是什么原因?由于资金紧张暂时不想办,会有什么后果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