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市农村户口,已经有两个儿子,但没有女儿,2000年6月私自收养了一名刚刚出生不久的女性弃婴,至今已经共同生活14年,但一直没能解决户口,2014年按照民发(2008)132号文到司法局办理了收养公证,但天津市公安局以已有子女不符合政策为由退回。
该怎么办,孩子上学需要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