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前房屋规划时父亲考虑我负担大就将与我并排的三间房屋过户与我名下了,当时大哥没有异议,十三年前父母相继去世,现在大哥的儿子以当时房屋丈量错误为由要求法院重新分配父亲的三间房屋,理由是,当时丈量人员没注意就将父亲与我并排的房屋一块写入了我的名下,现在要求法院判决当时房产证无效,重新分配我父亲的三间房屋,大哥也与父母十年后去世,侄子的要求理由成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