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订合同并规定中途辞职需支付违约金,但前几天公司突然宣布调整工资的结算方式,调整后的工资比我以前的工资低了一大节,并且公司还宣布每个员工每月只发90%的工资,余下的10%年底才发,中途辞职将被扣除;并且宣布这些为硬性规定不能更改。
在这种情况下我提出辞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