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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夫妻共同还贷和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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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98982什么是编号?

分割夫妻共同还贷和增值部分

男2007年花30万贷款20万购房,2011年结婚,2014年离婚,现女方要分割分割夫妻共同还贷和增值部分,问增值部分是从2007购房到2014年离婚算起?还是从2011年结婚到2014年离婚算起?

补充说明:
也就是说法到底是50增值到100万算,还是80增值到100万算?
咨询者:fa468356福建
[咨询时间:2014-04-08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4-04-08 11:44
赵井燕
从2011年结婚到2014年离婚算起。
杨永俤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3906930369
积分:3361
]
回答时间:2014-04-08 15:18
杨永俤
只能要求男方补偿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04-08 18:05
李保忠
从2011年结婚到2014年离婚算起。
陈奇斌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720890151
积分:43451
]
回答时间:2014-04-08 20:25
陈奇斌
只能要求男方补偿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
陈福猛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606927210
积分:23678
]
回答时间:2014-04-08 22:35
陈福猛
需要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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