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几天被县领导指示乡镇府、县教委、镇派出所工作人员非法拘禁37小时。
期间把我衣服扯拉烂,胳膊扭伤。期间把我衣服扯拉烂,胳膊扭伤他们提出私了,我应要多少补偿? (原因是上级领导来检查,怕我上访。
我是原民办教师,以前上访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