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贷款合同,签订前口头说好放款之前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签订之后放贷方说合同中有一项,需要预付三千元的保险费,这是在签完合同未放放款的情况下发生的,请问这份合同是否合理?是否合法? 如果放贷方拿此合同进行起诉的话,法院会受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