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毕业后人才引进,落户上海单位的集体户口,名下无任何房产。
妻子户口是四川的,婚前有房产,其中一套正在还贷。
夫妻户口现在仍然各在一方。夫妻户口现在仍然各在一方我准备在上海买房,是否可以以首套房的方式买房?或者以哪种方式买房较划算?不准备假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