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在我方(女方)所在地领的,但男方是另一县的,而且一年多不在一起了,男方当时户口没洗到女方来,而且在这之间,男方向我妹借3500元,现在离婚这个钱要 我女方分担还吗?诉讼里写上共同债,还是单独诉讼男方,现在我的诉讼状送在男方当地法院,还是我方当地法院呢?请贵律师告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