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夫妻共同购买第2套房(女方一个人办理公积金贷款,男方只办理了公积金一次性提取)。
2014年初离婚,第一套房过户给男方,女方名下就只有新买的这套。
请问年底交房时,应如何缴税?是否可以享受首套优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