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怀孕一个多月,有一天被强奸了,但是她还没有结婚,报警之后,不知道该不该把自己怀孕的事情告诉警察,之后,因为被强奸这事造成的阴影,她不想再要这个孩子了,做了流产。
想请问,如果,她把自己怀孕的事情告诉办案机关,比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
被告人是不是会受到更严重的惩罚,会多判刑几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