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第一公社,有一条沟渠,从一家村民屋前经过,现由于被垃圾堵塞,较严重,一到夏天恶臭难闻,村民多次向组长反应情况,希望该沟渠问题能够得到维修,但在召开社员大会时,多数村民不同意用组里面的公款维修,说谁污染谁治理,可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垃圾是谁所倒,请问此类问题该如何解决?有哪款法律可以支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