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开诊所,一患者来输液,3小时后死亡于彩票站,被死者家属报警,说是打针打死的,现尸检报告出来了是心脏病猝死,我们已办理取保候审,现在公安局将我母亲拘留,公安局说因为死者家一直闹 总去上访,正值开两会期间,上面领导施加压力,所以将我母亲先拘留。
公安这样做正确吗?不存在违规吗??
另补充:我母亲退休后诊所就不想开了,未再办理执业许可证,极少的再给患者打针,给打针情况也是之前相识很久的有病一直在我家诊所看的人,只办了个药店的,主要是卖药。
已有过两次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