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旧城改造,原单位直管公房住户无法参加房改,开发商提出让原单位直管公房住户(住房是2000年分配的)回迁,并签订协议,单位如不处理,个人与开发商协商的这种回迁是否有效?此前,开发商已经进行了两次强拆,若一直这样下去,公房住户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