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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买卖双方已成交,房管局不批准更名怎么办
已解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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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89008
什么是编号?
期房买卖双方已成交,房管局不批准更名怎么办
期房买卖双方已成交,去房管局信息管理中心,不给更名,售楼处就不给更改合同,应该找谁,怎么办?买家要求退款更名选其一,我都办不到,请专家支招!
咨询者:
fa214750...
山西
[
咨询时间:2014-03-04
悬赏分:
20
解答数:2
]
最佳答案
赵育锋
律师
[
地区:山西-临汾市
手机:13835707211
积分:878
]
回答时间:2014-03-04 12:4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能转让:(六)、未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但该条限定的是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不动产,并未涉及期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是国务院至今没有作出规定,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此也没有规定。 那么,购房的期房可以转让吗?从目前的实践来看,期房是可以转让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并且履行法定的程序。具体到各个地区又是不同的。 二、如何办理期房转让手续?期房转让怎么办理? 由于各个地区在期房转让方面的规定有所不同,我们在此以北京市的相关为具体实例,为大家介绍一下如何办理期房转让手续。 《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对期房转让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预购人在预售登记后、商品房竣工前转让其预购的商品房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 (二)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预购的商品房的,预购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预售登记。 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期房的转让不是房屋的转让,而是预购合同的转让,北京市的《办法》明确了与购房转让的合法性,同时对转让程序进行了规定。 1、具备权益转让条件 根据《办法》规定,预购房转让必须有预购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预售登记后就可以进行转让。在此,虽未对预售认购协议签订后的转让作出禁止性规定,但实际上排除了签订认购协议就转让期房的合法性。 2、征得开发商同意 根据《办法》规定,预购人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无须征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同意,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这一规定符合《合同法》关于合同转让的规定。 3、转让合同与登记 《办法》规定,转让与售房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进行预售变更登记。 4、权益转让的法律后果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转让后,受让人取得合同当事人的权利。预购房转让后,受让人取得原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预购人(房屋买受人)的一切权力。 5、转让价格 《办法》对转让价格没有作出规定,《合同法》对期房转让的价格也没有作规定。所以,对于期房转让的价格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以上就是对“购买的期房可以卖出吗”“如何办理期房转让手续”所作的解答。由于目前在全国层面上没有对期房的转让作出明确规定,所以各地在具体的规定上是存在不同的。但是,从实践来看,期房转让是普遍存在的。当事人应当慎重对待期房转让,必要时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毕竟房屋价格动辄几十万、上百万,一旦出现问题的话就后悔都来不及了。
临汾
婚姻家庭
律师
回答
共
1
条
李保忠
律师
[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
2014-03-04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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