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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涉嫌诈骗犯罪询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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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89什么是编号?

有关涉嫌诈骗犯罪询问律师

涉嫌诈骗犯罪这个是什么罪啊。

咨询者:悲哀斧子...山东
[咨询时间:2008-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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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毕思涛律师
[地区:山东-淄博市
手机:13561628195
积分:409
]
回答时间:2008-11-06 10:21
毕思涛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务数额较大的。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主体是年满16周岁以上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主观上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客观上实施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他人自愿交出财物的行为。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宋铁军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704098865
积分:3016
]
回答时间:2008-11-06 10:47
宋铁军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罪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一)主体是年满16周岁以上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二)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三)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骗术,即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产生错觉,信以为真,从而似乎“自愿地”交出财物。其实,这种“自愿”是受犯罪分子欺骗而上当所致,并非出自被害人的真正意愿。

(四)在主观方面,应当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对于使用欺骗手段,意图短期占有公私财物,追紧就还,不追就拖,一般不宜作为犯罪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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